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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公告 輔導組 - 一般公告 | 2025-05-15 | 點閱數: 4

本市為保障孕產婦交通安全與便利,自113年3月8日開辦好
孕專車服務,於孕期至預產期日後七個月(210天)內提供搭
乘合作計程車之車資補助,迄今已服務滿一周年,先予敘
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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