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蚵間國小之社會環境

1.建置感恩、友善校園環境

2.強化學生自治組織、增進學生自治能力

3.落實品格教育、認輔制度

4.強化學生榮譽制度

 

桃園市新屋區蚵間國小兒童自治區第九屆自治市小市長選舉辦法

 壹、依據:

一、本校111學年度輔導室重要行事曆辦理。

貳、目的:

一、讓兒童瞭解民主的真諦,訓練自我管理和處世的能力。

     二、透過公正、公平、公開的選舉活動,陶冶兒童「選賢與能」的民主素養,養成民主服務的習性、發展互助合作的群性。

三、透過自治活動,培養兒童法治觀念,激發服務社會的意願,為群眾作犧牲奉獻的服務,孕育民主的恢宏氣度,並訓練獨自和學習辦事能力。

 參、實施辦法:

一、成立選舉委員會:

1.由校長、各處主任、組長組成。

2.任務:辦理各項選務工作、輔導各項競選、助選活動。

3.編組:由校長擔任召集人, 輔導主任、總務主任為總幹事,教務、輔導組長為委員(合計五人)。

二、選舉活動及進度:

時間

進度

說明

負責單位

05.02

公佈選舉公告

 

導組

05.12

辦理候選人登記

自公告之日起

導組

05.17

候選人資格審查

如候選人注意事項

選舉委員會

05.18

候選人抽籤編號

由候選人親自抽籤

導組

05.22

政見發表會

會後競選活動開始

輔導室

05.24

各項競選活動結束

 

導組

05.25

投開票

 08:10開始

工作人員

05.26

公告選舉結果

 

輔導室

06.06

舉行宣誓就職典禮

 學生朝會時舉行

輔導室

 

三、申請登記候選人注意事項:

1.凡本校四、五年級在籍學生,由各班推選身心健康、品學兼優、有服務熱忱,由各班推選一或二組候選人,經選舉委員會審查通過者得參選。

2.候選人申請手續:填寫登記申請書一份,及繳交最近脫帽二吋照片二張。

3.候選人得設立競選事務所,該班同學為當然助選員外,可自行聘請助選團公開活動,人數不得超過五人。

4.候選人競選標語之繕寫以正楷為原則,得以圖案修飾張貼,但內容不得妨礙觀瞻,並懸掛在學校規定的範圍內,選舉完畢後一週內自行處理乾淨。不得破壞他人的標語或海報,亦不得賄選或以語言文字攻擊其他候選人。

5.為避免浪費,競選期間候選人不得使用小張傳單或名片,違者警告,警告三次,取消資格。

6.候選人不得結眾遊行,燃放鞭炮,用擴音器呼叫,影響安寧。

7.競選活動期間、各候選人可利用課餘時間拜訪選民。

8.候選人如違反選舉辦法,經選舉委員會調查屬實,取消其候選人資格。

9.候選人之級任導師為當然輔導員,其輔導範圍如下:

1)指導發表政見。

2)策劃組織助選團及活動方式。

3)輔導設計、繕寫、張貼懸掛標語等活動。

10.候選人經選舉當選後,本次自治市小市長任期為一學年,為年度之自治小市長。 

四、選舉人注意事項:

1.凡本校國小在籍學生均有投票權,一人一票。

2.各班於接到投票通知後,由導師帶隊按時前往指定地點投票。

3.各選舉人於領取選票後,應用圈選處使用規定之工具,依自己意志圈選。

4.選票上不得簽名或做其他記號,否則視為廢票。

5.選票應投入票箱,不得攜出場外。

五、投開票所場地及工作分配:

1.投開票所設於一樓視聽教室。

2.監察員、管理員由四、五年級各班推派二名同學擔任。

3.投開票所之秩序請各班導師協助指導。

4.開票中心設於視聽教室。

六、投票注意事項:請依指定路線行進,在場內不可喧嘩。

七、選舉結果:

1.選舉開票後,得票最高者當選自治市長,票數相同時以抽籤決定。

2.判決當選無效者,由次高票者遞補之。

3.選舉糾紛之審理、裁判,由選舉委員會評定之

肆、使用經費:

一、班級選舉或競選活動經費可由各班班費內支應。

二、學校推行本活動使用經費可由校內相關經費項下支應。

伍、本項活動之進行,應以不影響學生正常學習為原則。

陸、附則:

一、本辦法經校長核准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

二、候選人登記表如下:

一吋照片

班別

姓名

性別

年齡

經歷

具體政見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 

蚵間國小兒童自治區第九屆自治市小市長選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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